食品伙伴网讯 7月29 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28期食品抽检情况,抽检的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等21大类食品697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修文县扎佐镇杨丽娜活禽批发部销售的、来自贵阳市息烽县九庄镇鲁仪衙村货主罗永刚(杨丽那,贵A5Q68Y)·贵A5Q68Y提供的882(活禽鸡肉)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尼卡巴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分公司销售的海南香蕉检出腈苯唑、吡虫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尼卡巴嗪又被称为球虫净,常被应用于饲料中来效预防和治疗鸡盲肠球虫和小肠球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
腈苯唑又叫唑菌腈、苯腈唑,是三唑类内吸杀菌剂。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香蕉中腈苯唑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贵州西部大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六盘水黔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组合式方便米粉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兴义市威舍镇家润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兴义市叁只猴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熟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州归兰山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380ml/瓶)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企业标准《组合式方便米粉》(Q/QJ 0005S—2021)中规定,组合式方便米粉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酱卤肉制品和方便米粉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铜绿假单胞菌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标称遵义市双拐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哥口口香豆腐干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印江县卢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液态复合调味料)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范围不包括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干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另外,上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还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等)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4批次样品检出其他指标不合格,分别为:红花岗区美佳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遵义市宏达黄酒酿造厂生产的黄酒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标称贵州佳得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西部大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六枝特区郎岱杨家酱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郎岱杨家酱检出氨基酸态氮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印江县卢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检出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8期)
批号
║0.073mg/kg
║≤0.05mg/kg;
吡虫啉
║0.082mg/kg
║≤0.05mg/kg
║不得检出;
尼卡巴嗪
║1019μg/kg
║≤200μg/kg
批号
║0.21g/100mL
║≥0.50g/100mL
║0.42g/100mL
║≥0.70g/100mL;
全氮(以氮计)
║0.97g/100mL
║≥1.40g/100mL
║0.21g/100g
║≥0.3g/100g
批号
║7CFU/250mL;
3CFU/250mL;
6CFU/250mL;
5CFU/250mL;
3CFU/250mL
║n=5,c=0,m=0CFU/250mL
批号
批号
║0.6%vol
║≥4.0%vol
批号
║1200000CFU/g,910000CFU/g,590000CFU/g,1100000CFU/g,870000CFU/g║n=5,c=0,m=10⁴CFU/g,M=10⁵CFU/g
批号
║不得使用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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