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抽检的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等7类食品362批次样品中,有5批次检出不合格,涉及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各1批次,调味品2批次。
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革新市场云宴冷鲜肉店销售的五花肉(标称检疫日期:2021年3月23日)检出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猪肌肉脂肪中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 μg/kg;磺胺类(总量)在猪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甲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不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为: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松浦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森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森马铃薯淀粉(生产日期:2021年1月14日)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规定,食用淀粉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 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0,M=1000 CFU/g的要求。
不合格蔬菜制品为:大庆市肇州县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兰西县长江乡闫海龙酸菜加工厂生产的御酸秀酸菜(生产日期:2021年3月18日)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是一种低毒高效的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蔬菜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最大使用量为1.0g/kg。
另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调味品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胜利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永香酱油厂生产的米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19年11月29日)检出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双鸭山市红兴隆八五三农场佳乐果蔬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佳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醋精王酸味调味液(生产日期:2020年7月28日)检出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进货来源名称
进货来源地址
μg/kg
μg/kg
8.3×103,
4.5×103,
3.6×104,
4.4×104 CFU/g
8.6×102,
5.2×102,
4.6×103,
4.6×103
CFU/g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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